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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应有之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法治建设的实践结晶。深刻理解党领导立法的科学内涵,不仅要认识到新时代党领导立法的重点已从政治规范保障向引领推动改革转变,而且必须正确处理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主导立法的辩证统一关系。新时代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领导立法,充分发挥立法机关主导立法作用,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Abstract:[1]姜青富.论“党领导立法”原则及其实现路径[J].宁夏党校学报,2015,(4):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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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机关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是议会。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广义的“法”而言,立法机关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订自治法规等。
基本信息:
DOI:10.13736/j.cnki.zgsjzswdxxb.2021.0013
中图分类号:D920.0
引用信息:
[1]杨晖,李湄.论新时代党领导立法的科学内涵及实践要求[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21,23(02):9-12.DOI:10.13736/j.cnki.zgsjzswdxxb.2021.0013.
2021-02-15
2021-02-15